在日前央视关于百度竞价排名的报道中,有两位百度员工在接受记者暗访时被曝光。随后,百度COO叶朋宣布遭曝光的两名员工将被辞退,理由是韩姓员工是因为对于百度的服务没有给出清楚的解释,而另外一个郑姓员工则因协助提供作假文件以通过百度的内部审核。此消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这两名员工的行为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默许的行为还不好说,随便开除员工是缺乏法律依据,甚至有网友怀疑这两名员工只是百度为己开脱的“替罪羊”。
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罗重荣律师认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中对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做了明确规定,譬如,如果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根据上述条款辞退员工,需要建立在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事实基础上,并且有事实证据证明这一点。
罗重荣律师认为,从央视报道中可以看出,该韩姓员工在电话中的所言,并不会给公司带来实质性的重大损害,也不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之处,如果百度仅以“对于公司的服务没有做出清楚的解释”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明显欠妥的。
而对于郑姓员工来说,如果他讲述的方法是百度公司传授或默许的,产生的受益归企业所有,那么责任就不在员工,不能构成企业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而若造假方法不是由百度公司提供,并且公司在规章制度中明文禁止这种行为,那么员工的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就构成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企业可以辞退员工。
莫拿职业安全开玩笑
有业内人士指出,百度事件揭示了员工职业操守与企业游戏规则之间的矛盾。多数情况下,企业会对员工的操守和工作纪律做出明文规定,同时又预留一些模糊地带,给员工一个自由发挥的空间。在完成任务的压力下,有的员工就可能违背职业操守来行事,为以后的职业安全带来隐患。如果这种行为不被发现,又给企业带来经济收益,企业不会认真追究。
但一旦东窗事发,员工就会被追究,甚至可能被当成“替死鬼”。因此,对于职场人士来说,排除隐患,保护个人职业安全,是员工在企业安身的基本前提。对此,锦田顾问总经理任戈认为,企业不应该把全部责任都归咎于员工,同时也需要反思企业是否在内部管理上存在漏洞。
而对于员工来说,应该在遵守企业对其布置的工作内容的同时,严格地遵守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德。这不仅是在保护社会公义,同时也是在为自己的职业安全负责。
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竞价排名风波以两名遭央视曝光的员工被百度公司辞退而暂时告一段落,但由此所引发的关于职业安全的讨论也由此展开。不少网友对两名被辞退员工表示出了强烈的同情,主要观点就是他们只是这个事件中的“替罪羊”,是企业在危机处理中“弃卒保车”的牺牲品。
实际上,尽管员工职业操守与企业游戏规则之间有时会存在矛盾,但是也有一种情况是员工违背职业操守行事实际上得到了企业默许。在这种情况之下,一旦东窗事发员工就理所当然地被当成了“替死鬼”。因此,保护个人职业安全,是员工在企业安身的基本前提。
-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