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周刊》的文章比较短,而《IT时代周刊》的文章充满了愤怒和火药味,是一篇典型的“阴谋论”大释放。 这篇“反思”的文章从百度在“毒奶事件”中 对三鹿的袒护到搜索结果的商业化,对百度进行了批评。确实,搜索引擎缺乏了公正性,就像一个人失去了脊梁。公正性和自然性,是搜索引擎的中心价值,也就是 搜索引擎的立国之本。我对这篇文章急搜索引擎所急,忧公正性而忧的心情深表理解和赞赏,不过我对文章中引用的一些根据略表怀疑。 百度,作为一个搜索品牌,在其他事情上糊涂,但是在“毒奶事件”中为区区一、两百万而不惜伤其立国之本,凭我对百度的了解,有些不相信。如果真的有发生, 那么百度这个方面的负责人真的是混蛋了。这个人可以说是对搜索引擎为什么能存在—这个基本道理都不懂 – 这才是百度的耻辱。
不 过,作为研究搜索引擎优化的心得,我始终认为搜索引擎对网站内容(包括新闻稿件、博客)的收录是网站拥有者和搜索引擎两者的邂逅。搜索引擎渴望有新鲜的内 容来填充它的信息库,网站则希望搜索引擎能够推荐它给大众。搜索引擎有自己的审美要求,网站则希望被选中。不错,“搜索引擎没有义务收录一个网站”,根据 “真实的谎言”这篇文章引用百度一位人士所说的话,听起来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这个百度人士说这个话也反映出他的低级趣味。搜索引擎是没有社会角色的,它不是有无义务的问题,而是判断一个网站是否有价值的问题。 说出这个“没有义务”的人,是不合格的。这句话就像小孩子吵架在赌气。所以,我在这个博客中想说的,不是去论述百度在“毒奶事件”中是否迷失了方向,而是 说明,作为搜索引擎,一定要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要知道怎样摆正自己的位置 – 因为搜索引擎存在的基础,是各式各样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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